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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基地遴选结果公示 | ||
发布时间:2022-11-15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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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科院(教研中心、教研室): 根据《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基地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2〕64号)要求,经单位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全省27个单位入选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以邮寄日期为准),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55630285,556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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