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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乡村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 ||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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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征集乡村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1〕70号)要求,经各市教育(教体)局推荐,我院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确定《农村学校“课程育人”探索与实践---以“自课程”开发实施为例》等71份案例为2021年山东省乡村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邮编:250002 ;电话:0531-5563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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