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文章详细
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2016〕27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根据我院《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11月份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教学内容

  根据普通高中化学学课程标准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和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届时根据教学进度确定具体教学内容,待确定具体时间后再行通知。

  二、评选要求

  1. 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和育人价值,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化学学科学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与德育教育融入的关系。

  2.教学活动的设计要注重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教学全程,特别注重在教学各环节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

  三、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每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全省展评。

  2.参评资格:高中化学教师,教龄3年(含)以上。

  3. 材料提交:

  各市于10月20日前,请将“山东省高中化学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参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教学设计文本发至klp1958@163.com邮箱;附件1原件(盖章)于报到时交会务组。

  四、时间地点、地点

  待参评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山东省高中化学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参评教师推荐表.docx

  

  2016年9月8日


上一篇:关于竞聘省教科院高教所负责人岗位的工作方案 下一篇:关于召开人教版部编本小学语文一年级新教材高端备课研讨会的通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198号-1 

地址: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后台管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