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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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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2016〕27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根据我院《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11月份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教学内容 根据普通高中化学学课程标准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和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届时根据教学进度确定具体教学内容,待确定具体时间后再行通知。 二、评选要求 1. 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和育人价值,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化学学科学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与德育教育融入的关系。 2.教学活动的设计要注重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教学全程,特别注重在教学各环节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 三、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每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全省展评。 2.参评资格:高中化学教师,教龄3年(含)以上。 3. 材料提交: 各市于10月20日前,请将“山东省高中化学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参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教学设计文本发至klp1958@163.com邮箱;附件1原件(盖章)于报到时交会务组。 四、时间地点、地点 待参评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山东省高中化学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参评教师推荐表.docx
2016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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