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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5-31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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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 根据我厅招考工作部署安排,请进入报考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考生本人于6月2-3日(上午9:00-16:00)到山东教育社四楼412室(济南市土屋路3-1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请务必提交以下资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二、笔试准考证(留存复印件1份) 三、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四、有关证明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提交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其中,以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以硕士学历专业条件报考的应届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二)其他考生:须提交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联系电话:0531-55630301 0531-55630318
2016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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