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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 第二次集中指导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01-17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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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2018〕2号
关于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 第二次集中指导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科研中心、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6号)文件精神,在前期主持人答辩、专家指导和项目组与专家团队研讨凝练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重点项目进行培育(名单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18年1月26日至28日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进一步深化指导培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方式 项目组答辩陈述、专家指导,专家报告、集中培育。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26日(周五) 16:00前报到; 2.1月27日分组答辩、专家指导; 3.1月28日专家报告。 三、答辩陈述内容 (一)专家组进驻学校指导情况 (二)成果介绍 1.成果概要; 2.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 3.成果创新点; 4.实践效果与反思。 四、答辩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为陈述人; 2.各项目组3-5人参与答辩; 3.各项目组准备PPT,陈述时间为10分钟。 五、材料报送 本次培育需提交《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和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成果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项目申报表和成果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请于1月26日报到时上交,电子版请于1月23日前发送到邮箱sdjyghb2015@126.com(标题为基础教育成果培育+地市+主持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培育是在前期专家指导和项目组对成果研讨凝练的基础上进行的,答辩内容和所报送材料与上次申报时提交的材料要有质的提升,不应该是简单的复制。 2.本次培育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自理,我院不负责统一安排食宿。 省教科院附近酒店: 石岛山庄,酒店前台电话:0531-81959666,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2号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院内。 3.报到地点:411室 4.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 5.联系人:唐老师、黄老师, 电话:0531-55630337,55630351,55630307。
附件:附件1: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名单(1).xls
2018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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