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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培育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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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重点培育项目培育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科研中心、所)、职教室、各高职院校: 为更好地提升我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工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和高等职业院校推荐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议,确定了《高职院校“四课堂、四协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研究与实践》等69项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项目作为重点培育项目(见附件5)。 培育方式主要包括:成果提炼、汇报答辩、专家辅导、专家讲座、组建专家团队等系统跟进指导。经研究决定,拟于11月18-19日对初审入围重点培育项目进行答辩。现就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相关培育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11月18日 13:00 --13:30报到、抽签 地点:7楼711会议室 2.11月18日14:00--17:30,19日8:30--10:30,分组答辩 3.11月19日10:30,专家培训 地点:7楼711会议室 二、答辩陈述内容 1.成果概要 2.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 3.成果创新点 4.实践效果与反思 三、答辩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为陈述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例外需提交书面证明。 2.各项目组2-4人参与答辩。 3.各项目组准备PPT,陈述时间8分钟。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组请于11月18日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1《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推荐书》一式五份(包括成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 2.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项目培育培育团队统计表》和附件4《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实践影响力统计表》各一份。 3.若推荐单位为多个项目,需提供附件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专家汇总表》一份。 4.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18日前发到sdjyghb2015@126.com(邮件主题:职业教育成果培育+高校名或地区名;每个项目的材料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然后将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职业教育成果培育+高校名或地区名”)。相关材料请从网站(//www.e2eintl.com/)下载。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各项目主持人。 2.请各位项目主持人保持通信畅通,无法接通者责任自负。 3.食宿自理,我院不负责统一安排食宿,教科院附近酒店:石岛山庄,酒店前台电话:0531-81959666。 4.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 5.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电话:0531-55630307,55630271
2017年11月9日 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培育团队统计表.xls 附件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专家统计表.xls 附件4: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影响力统计表.xls 附件5: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一览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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