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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入围项目培育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10-24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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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重点培育入围项目培育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科研中心,所),各重点培育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工作,于2017年10月15日组织专家对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初审入围的项目进行了答辩和指导,并召开了入围项目的培训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评审专家组的意见,省教科院制定了入围项目培育程序。各项目团队务必认真研究答辩专家的指导意见,切实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进一步优化成果,按照省教科院的培育程序,结合项目实际进展,向省教科院提交培育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培育团队(2017年10月) 1.组建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任选其一) 采用自主组合与推荐组建相结合方式,以项目组自主组建为主。 (1)项目组自主组建; (2)申请省教科院帮助组建; (3)省教科院和项目组协商组建。 2.人员构成 根据项目类别、学科特点,选取培育团队人员,以大学、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院所高级职称人员2-3人为宜。 二、制定项目培育方案(2017年11月) 1.培育团队进驻项目合作单位,广泛开展调研,通过多种形式了解项目的优势和不足,形成科学、具体、可行的培育方案。 2.培育方案主要包括专家进驻时间、项目改进方式、改进计划等。 三、项目深化(2017年10月至11月) 培育团队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进驻,开展项目指导工作。 四、中期汇报(2017年12月) 省教科院组织专家听取各项目中期汇报。 五、审核成果(2018年1月) 专家组将根据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成果申报书的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应用推广等方面进行审核、指导。 六、成果修正(2018年1月至2月) 省教科院组织专家团队审核各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料,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丰富和完善支撑材料,提升申报质量。 七、注意事项 1.各地市统一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培育团队统计表》、《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专家统计表(地市)》、《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实践影响力统计表》(见附件)和项目培育方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教科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djyghb2015@126.com(邮件主题:基础教育成果培育+地区;每个项目的材料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然后将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基础教育成果培育+地区”)。 2.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科研院411室(邮编:250002) 收件人:唐老师,陈老师 电话 :0531-55630351,55630337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培育团队统计表.xls 附件2: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专家统计表(地市).xls 附件3: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项目影响力统计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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