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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黄河文化育人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2023〕131号

各市教科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挖掘黄河文化育人价值,发挥优秀案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助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遴选黄河文化育人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科研部门及中小学校的黄河文化育人优秀案例。

二、活动要求

1.导向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黄河文化铸魂育人价值。

2.示范引领。价值定位、功能发挥、路径设计、方法探索等在省内外具有领先性。

3.内容真实。来源于教育教学实践,并具有问题意识。

4.成效显著。实施时间不少于1年,育人成效显著,产生广泛积极影响。

5.作品原创。产权明确,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如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案例遴选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推荐名额

沿黄九市(菏泽、济宁、泰安、聊城、济南、德州、滨州、淄博、东营)每市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30个,其他地市不超过20个。

五、具体申报要求

1.案例申报书要求格式规范,主题鲜明,叙述详实,语言凝练,重点突出区域、学校黄河文化育人实践成效。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附佐证材料,申报人数量不超过5人。(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

2.各市教科院填写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附件2),同“山东省黄河文化育人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进行打包压缩,文件夹名称为“地市名+黄河文化育人优秀案例”。附件1以“地市名+案例名称”命名(PDF格式),附件2以“地市名+汇总表”命名(PDF和Excel格式各1份)。请各市教科院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1293529497@qq.com。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31-55630257。

六、其他事项

1.本活动由主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制作推广、编辑出版、新闻宣传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获奖作品将汇编纳入山东省黄河文化育人优秀资源库。

3.本次活动由各市教科院汇总推荐,不接受个人直接向我院申报。

 

附件:1.山东省黄河文化育人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2.山东省黄河文化育人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docx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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