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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东省教育学会
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与指导专业委员会理事及常务理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学会函〔2023〕13号

 各市教育学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与指导工作,引领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教育教学水平,拟成立山东省教育学会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与指导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山东省教育学会指导下,进一步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搭建学校安全教育智库平台,更好地服务于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教育学会同意,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与指导专业委员会决定实施首批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教科院、教科研中心等单位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教育教研的分管领导、教科研专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者,有志于学校安全教育研究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

1.每县(市、区)推荐5名理事,1名常务理事,应照顾到各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上报各市教育学会。

2.各市可单独推荐5名市直学校理事,1名常务理事。

3.省直属单位、省内高校每单位可推荐2名理事,1名常务理事。

三、推荐程序

省直单位、高等院校自行推荐报送,各地市教育学会统一推荐报送(部分地市没有成立教育学会的,可由教科院、所、中心统一报送)。

四、报送要求

请各市负责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y55630278@163.com,秘书处联系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科院422-1室,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31-55630278,18615199917。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理事人选和常务理事人选及时加入学校安全教育专委会QQ群:

 

附件:1.山东省教育学会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常务理事申请表.doc

          2.各市推荐专委会人员汇总表.doc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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