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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各市教育学会,各相关单位、课题组: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杜绝长期无故推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依据《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学会2020年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的通知》(鲁教学会函[2020]1号),经研究, 对2020年立项的教育评价专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立项的教育评价专项课题。

二、结题时间

自发通知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三、结题鉴定方式与步骤

(一)结题鉴定方式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任选其一申请结题。

1.通讯鉴定:由结题组织部门或课题组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每位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项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专家个人)(附件1)。

2.会议鉴定:由结题组织部门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形成汇总意见,并填写“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项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专家组集体)(附件1)。

注:鉴定组专家成员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人,且须专家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3.免予鉴定。研究成果或在CSSCI、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期刊发表(发表论文内容需与课题研究内容高度相关);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免于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结题步骤

结题分为两步:一是各市教育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部门自行组织鉴定,二是省教育学会复核验收。

1.自行组织鉴定

省教育学会委托各市教育学会和各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以下简称:受委托单位)自行组织鉴定,实施鉴定具体工作。

(1)受委托单位要按结题相关要求组织鉴定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特殊情况,确需省教育学会专家实施鉴定的课题,需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受委托单位盖章同意后再提交省教育学会。

2.复核验收

受委托单位自行组织鉴定后,再统一将完整的报送材料提交省教育学会复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给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2021年结题验收未通过者,可参加2022年第二次结题验收,验收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

 四、结题材料要求

(一)装订格式

1.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具体要求见附件2。

2.结题所用其他材料《开题报告》见附件3、《中期报告》见附件4、《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

(二)成果内容

1.课题研究的主件。即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重复率低于3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即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

五、报送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

1.请受委托单位将装订成册且自行组织鉴定后的结题材料(一式2份)统一报送省教育学会教育评估专业委员会复核验收。

2.请受委托单位将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结题材料”,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报送时间

1.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0日—30日。

2.电子版材料:2021年12月20日前,发至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孙老师、鞠老师,0531-55630312、0531-55630358、0531-55630285。

2.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304-1室。

3.电子邮箱:sdsjkypgs@163.com。

4.备注。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学会网站下载(网站首页下方“山东省教育学会”,网址:

 //www.e2eintl.com/index.php?a=lists&catid=21

5.未尽事宜会在“2020评价课题主持人群(qq1147916192)”里发布。

 

附件: 1.教育评价专项课题鉴定表.docx

            2.鉴定材料装订格式.doc

            3.教育评价专项课题开题报告格式文本.doc

            4.教育评价专项课题中期报告格式文本.doc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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