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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东省教育学会数字化教育资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及理事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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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学会函[2020]14号 各市教育学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24号文),推动影视教育进校园,影视数字化教育活动的顺利实施,通过优秀影片与学科融合、校园微电影、故事创作等影视数字化资源与课程的融合加强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我省影视数字化教育活动的规范发展,共享研究成果,山东省教育学会拟成立数字化教育资源专业委员会。 数字化教育资源专业委员会在山东省教育学会领导下,组织开展影视数字化教育等政策研究、学术研讨、课题申报、课程开发、师资培训、项目合作等,通过整合全社会影视数字化教育资源,为我省教科研、中小学校等搭建一个研讨、交流、共享平台,引导和促进全省影视数字化资源建设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教育学会同意,数字化教育资源专业委员会决定实施首批常务理事(单位)、理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全省有影视数字化教育教学经验的中小学校作为理事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常务理事。 2.具有影视数字化教育教学经验、富有影响力的教科研负责人、学校领导、优秀教师等为理事。 3.常务理事、理事及理事单位要求有志于影视数字化教育教学工作;热心团队服务与社会公益;有影视数字化课程开发或影视数字化教育教学能力。 二、名额分配 1.每地市推荐理事单位5-10个(含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各理事单位推荐常务理事1人,理事3-5人(填写附件1)。 2.理事单位以外,每市可推荐不多于10人的有志于影视数字化教育教学的优秀教科研人员、学校负责人、优秀教师作为理事(填写附件2)。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市教育学会重点推荐有影视数字化教育教学经验的学校及个人。 2.请各市负责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要求,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扫描件(公章)发至邮箱892215298@qq.com。 3.专委会将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估审核,并给获批理事单位、常务理事、理事颁发证书。 联系人: 吕 品 0531-55630287 单立华 0531-55630317 15106926690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20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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