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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学会函[2018]16号

 

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

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市教育学会、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课题中期管理,促进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对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立项的2018年度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都需接受此次检查。

二、组织实施

1.此次检查委托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等相关单位于2018年5月2日-6月30日期间分别组织;各市若有需要可向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专委会推荐指导专家。

2.重点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一般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课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各课题组填写《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中期检查申请表》(见附件1),和《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中期报告》(见附件2),并上报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

4.课题负责人结合《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中期报告》,利用ppt现场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每项课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和各课题所在单位分别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并分别给出“合格”“良好”“优秀”三种结论。

三、相关要求

1.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根据专家组意见填写《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的PDF,于 2018 年8月20日前发至:sd_jixujiaoyu@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家教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字样。

2.请各课题组、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本次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违规问题,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将对有关课题做出限期整改、不予结题以及撤销课题的处理。

     3.未尽事宜,请联系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董吉贺: 0531-86526777,韩琼:0531-55630288。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中期检查申请表.docx

2.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docx

3.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docx


               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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