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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科学发展规划调研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规办﹝2020﹞7号


各地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校科研处(社科处):

为做好国家和山东省《“十四五”时期教育科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教科规办函[2020]03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十四五”时期教育科学发展规划调研工作,请按照要求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主要任务

本次调研工作,主要是为科学编制《规划》提供参考和支持。各高校科研处(社科处)和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开拓思路,深入总结近五年来推动教育科学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梳理当前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明确“十四五”时期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目标、主攻方向、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使《规划》编制成为凝聚思想共识和事业发展合力的过程。

二、调研内容

请认真梳理各高校教育科学研究和地市教育科学规划工作基本情况,提交1份综合调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十三五”时期教育科学领域的重要发展成就。回顾总结经验和成绩,形成五年来各地和各高校教育科学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综述。主要包括:研究队伍概况及结构分析、研究机构和重点学科概况及布局分析、科研项目和成果概况及特色分析、科研投入概况及效益分析、科研管理政策措施及效果分析等。

2.“十三五”时期教育科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系统梳理当前事业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教育科学研究和规划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分析症结和原因所在。

3.“十四五”时期教育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从促进事业发展的高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工作,围绕投入与产出效益、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和经费管理、成果评价和奖励、成果宣传和转化工作等方面,对提高教育科学研究和规划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4.提出拟列入国家和省教育科学规划的重大、重点项目。结合自身特色,充分考虑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和省教育科学规划的有机衔接,提出未来五年建议纳入国家和省教育科学规划的重大、重点项目,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简要论证,字数一般300-500字左右。

三、工作要求

请遵循“把握正确方向、自觉围绕大局、加强科学统筹、突出问题导向、务求实际效果”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交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学科发展规划调研报告。

1.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各高校科技处(社科处)和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把这次调研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实效。

2.深入开展综合调研。要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和科研管理者的积极性,认真总结规划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

3.确保调研报告质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报告,篇幅为5000字左右。有关意见建议将择要报送全国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四、报送注意事项

1.报送时间

请5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将“十四五”发展规划调研报告的纸质版加盖公章,邮寄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至工作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标明“某高校或地市教育科学‘十四五’发展规划调研报告”字样。

2.联系方式

狄老师,郑老师;0531-55630337,0531-55630236。

3.报送地址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411室。电子邮箱:sdjyghb2015@126.com

备注: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网站下载(网址:http://jky.sdedu.gov.cn/)。

 

附件:关于开展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科学发展规划调研工作通知.pdf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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